【鄧洪波 趙偉】朝鮮王朝移植書院軌制的幾個問題 ——以李氏朝鮮書院文獻為主的討找九宮格分享論

朝鮮王朝移植書院軌制的幾個問題 

——以李氏朝鮮書院文獻為主的討論

作者:鄧洪波、趙偉

來源:《年夜學教導科學》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月初二日己亥

          耶穌2019年10月29日

 

摘要:書院是東亞儒家士人配合的文明教導組織。朝鮮在明嘉靖萬歷年間引進中國書院軌制,《竹溪志》《迎鳳志》《吳山志》可以呈現書院移植歷程。周世鵬依朱子白鹿洞故事,首創白云洞書院,首修院志《竹溪志》,初立謹祀、禮賢、修宇、備廩、點書的運行機制,功在起始、奠定。盧慶麟創建迎鳳書院,作《迎鳳志》,立祠象賢、立院養賢,且首立《廟院定議錄》《學規錄》彰顯軌制建設,功在拓展。李滉繼周世鵬之后經紀白云洞書院,上書請求賜額,奠基書院賜額軌制,后以學者成分參與近十所書院的建設,更解析推廣《白鹿洞書院提醒》并列進《圣學十圖》,其功在集年夜成。

 

關鍵詞:書院軌制;書院文獻;書院移植;東亞書院;朝鮮書院

 

書院是東亞地區儒家士人圍繞著書進行文明積累、研討、創造與傳播的文明教導組織。它來源于七世紀末的中國唐朝,十五世紀二三十年月傳到朝鮮半島,十七世紀中葉傳到japan(日本)小樹屋列島,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發展受挫,或撤廢,或停辦,或改為學堂、學校,有近1 300年歷史。據統計,書院數量中國至多有7 525所,朝鮮半島670所(狹義376所),japan(日本)100余所。①它為東亞地區教導、學術、文明、出書、躲書等事業的發展,對學風士氣、風俗風情的扶植,國平易近思維習慣、倫常觀念的養成等都作出了嚴重貢獻。朝鮮書院由中國引進,是東亞書院近1 300年發展史的有機組成部門,而在其發展中又構成了本身的特點。

 

本文根據把握的大批文獻資料,以《竹溪志》《迎鳳志》《吳山志》《廬江志》,以及《個人空間李朝實錄》與當年各書院學規章程等朝鮮時代的書院文獻為主,圍繞中國書院軌制若何移植到朝鮮王朝這一問題展開討論,頗有些分歧于學術界尤其是韓國前輩與時賢的認知與觀點,拋磚引玉,敬祈方家批評斧正。

 

一、書院之名始見于世宗初年,可以將朝鮮書院的創建時間推前一百二十余年

 

書院之名,執政鮮始見于世宗即位之年(永樂十六年,1418)十一月所頒教令,其稱:“其有儒士私置書院,教誨生徒者,啟聞褒賞。”[1](p24)至世宗二年(1420),就有兩批儒士是以獲獎。先是正月,“金堤前傳授官鄭坤,私置書院,境內與他鄉自愿來學者,無不教訓;光州生員崔保平易近,私置書院,訓誨生徒”,遭到“量宜注授”之賞[1](p454-455)。玄月,安然道觀察使啟:“咸從縣人生員姜友諒,私置書院,傳授學徒,請依前日教旨,除旁近州郡教導以褒之。”世宗因“命共享會議室下吏曹”授官[1](p616)。由此可知,起于平易近間、具有教學效能的書院,活著宗初年比較活躍,也遭到朝臣與處所官的重視。但令人費解的是,對這些平易近間學校性質的“儒士私置書院”,后世學者年夜多視而不見,而120余年之后豐基郡守周世鵬創建的白云洞書院卻被奉作東方書院的開山祖師。

 

作為平易近辦教導機構的“儒士私置書院”,活躍于世宗初年,也即明永樂年間,時在十五世紀二十年月,這與韓國學者書院源于私學、李滉創立的士林書院運動等觀點之間,很不難樹立書院緣起、成立的內在邏輯關系,從而將書院的創建時間推前一百二十余年。為何棄而不取,視而不見?何故致此,實在值得專文探討。

 

二、引進白鹿洞故事,不始于中宗三十七年,而始于此前百余年的世宗二十一年

 

通行的觀點認為,中宗三十八年(嘉靖二十二年,1543),豐基郡守周世鵬依朱子白鹿洞故事“肇創”朝鮮書院。近年,李樹煥[2]、金紫云[3]等韓國學者引《李朝實錄·中宗實錄》,將朝臣魚得江稱作第一次提出引進中國書院機制的人。雖然朝臣魚得江的提議比郡守周世鵬的創建僅早一年,但事涉書院來源,值得珍視,謹將相關資料移錄于下,以供研討參考。

 

漢之鄭玄,聚徒傳授。隋之王通,講學河汾。唐之李渤,為南唐白鹿洞主,學者云集,至趙宋初,其徒尚數千人,宋帝賜九經以獎之。朱、張、程、朱,各有門徒,其出于門者,皆名公碩儒,青出于藍。李公擇貯山房萬卷之書,以與學者共之,朱熹建武夷精舍,修白鹿書院。此道不可于東國,遐裔之儒,何所問業?慶尚、全羅、忠清、江原四道,士尚詩書。臣意忠清、江原、全羅各一道中心,慶尚擺佈道,各得一年夜寺剎,聚道內名儒,勿論生員、進士,歲以四仲之月,分高低齋,讀書年例。慶尚道以州郡學田之出,為六月都會及冬三朔會讀之需,今可移之為四仲之資,官補缺乏。常養四十人或二三十人,幾多不拘此數,以秩高守令為試官,率二傳授或縣監,備三員勸課制述,計其分數,生員、進士,于理科館漢鄉試給分有差,幼學直赴生員、進士覆試。這般則士皆樂趨,不勸而勤矣[4]。

 

洪波按:上文“數千人”,當為“數十人”之誤;“朱、張、程、朱”,當為“周、張、程、朱”之誤。考諸《李朝實錄·世宗實錄》,朝鮮第一次引進中國書院軌制,至多可以上溯到世宗二十一年(正統四年,1439),比周世鵬、魚得江要早百余年,其稱:

 

初,兼成均注簿宋乙開上書,請令各官學校明立學令,命下禮曹,與成均館議之。成均館議曰:謹按白文公淳熙間在南康,請于朝,作白鹿洞書院,為學規。其略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伴侶有信。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罷了。”此但言其年夜綱耳。后編次《小學》書,非獨明倫,首之以立教,終之以敬身,修身年夜法,無所不備。是故許魯齋聚學者而謂之曰:“今始聞進學之序。若必欲相從,當悉棄前日所學章句之習,從事于《小學》。否則,當求他師。”眾皆曰:“唯。”師長教師亦旦夕精誦不輟,篤志力行,以身先之,雖隆冷盛暑不廢也。伏看依白文公、許魯齋故事,成均四部學堂以致鄉校,皆以《小學》為學令。號令議當局諸曹及藝文館、年齡館、集賢殿同議以聞。議當局僉議啟曰:“《小學》乃全國萬世所共尊仰之書,稱為學令不成,請勿舉行。”從之[5]。

 

由此可知,朱子《白鹿洞書院學規》《小學》,因成均館臣提議,在議當局諸曹及藝文館、年齡館、集賢殿等朝臣中已廣為人知,實可將其視為中國書院軌制引進之始。

 

三、周世鵬與李滉同為朱子學者,但周被劃為勛舊派,其書院貢獻被低估

 

周世鵬仿白鹿洞創建白云洞書院,其首創之功獲得充足確定,至有“吾東書院之設,開山祖師于慎齋”之說(樸承任:《答四印堂書》)[6](廟院定議錄)。但相較于李滉,周世鵬則被等而下之,他對于書院的貢獻被嚴重低估。

 

其實,周世鵬和李滉一樣,也是虔誠的朱子學者。他在《竹溪志》卷五《晦庵八年夜字》跋中,曾談到本身的學朱經歷。其稱:

 

某六歲時學《小學》,已知晦庵師長教師紹承孔子,啟后蒙,執其卷必肅,讀其書必謹。十歲誦《四書注解》,仍讀五經,益知師長教師生平之舞蹈教室苦。及觀《綱目》《近思錄》《楚辭》諸書,猶以未見《全書》為恨。辛丑歲,始借得友人《全書》,本年又得《語類》,每盥手跪閱,洋洋乎如侍幾案,親承面教也[7](卷五)。

 

自六歲到五十歲,四十余年研讀朱子著作,並且始終如侍案承教,必肅、必謹,盥手跪閱,實在難能可貴。

 

令人不解的是,同為朱子學者,同任豐基郡守,經營統一所書院,前后相差僅六年,周世鵬被后世學者列為勛舊派,其功僅止步于始創,李滉則尊為士林派領袖,其影響綿延于后世。

 

四、白云洞書院不是安文成公廟的附屬建筑

 

周世鵬創建的白云洞書院被韓國學者尊為朝鮮最早的書院,但論者年夜多認為,它因祭享道學之祖安珦而建,是文成公祠廟的附屬建筑。其實否則,茲引周氏自記以證其誤。

 

周世鵬《竹溪志序》稱:

 

嘉靖辛丑(中宗三十六年,1541)七月戊子,余到豐城,是年年夜旱。來歲壬寅年夜饑,其年立晦軒祠堂于白云洞。又來歲癸卯,移建學宮于郡北,別立書院于晦軒廟前……夫教必自負賢始,于是立廟而尚德,立院而敦學,誠以教急于已亂救饑也……今乎竹溪,文成公之闕里,若欲立教,必自文成公始。某以無似,當承平之世,忝宰是邦,于一邑不得不任其責,遂竭心力,乃敢立其廟而架其院,置其田而躲其書,一依白鹿洞故事,以俟來哲于無窮[7](卷首)。

 

周世鵬《奉安文成公遺像跋》稱:

 

后來繼今者,誠不以愚鄙所建為忽,而同心專心致敬于公廟,使賢士皆樂躲修于書院,則必有心會于晦軒者,而其于興起文雅亦未必無小補云[7](卷一)。

 

由上可知,建祠廟、移學宮、立書院,三位一體,同屬周郡守尊賢重教、培養人才的學政工程,所謂“立其廟而架其院”,“立廟而尚德,立院而敦學”、“致敬于公廟”、“躲修于書院”,祠堂與書院之間似無輕重,不分昆季,兩者并列,僅僅是分工分歧罷了。

 

周世鵬《與安牧使瑋書》稱:

 

業已立廟,廟前立書院,兩事已畢,所欠者書冊耳[7](卷一)。

 

周世鵬《學田錄跋》稱:

 

某以無似,忝守是邦,既立文成公廟奉安影幀,思有廟不成以無書院,于是立書院;思有書院不成以無田,于是立田立寶米,以為吾徒躲修之廩[7](卷三)。

 

如上所述,立廟、立書院,兩事畢而求書,是廟、院、書三者并列;由立廟而講座場地立書院,由立書院而至立田立米,是廟、院、田、米四者遞進,凡此種種,都看不出偏正,遑論附屬。有興趣思的是,成世昌作于仁宗元年(嘉靖二十四年,1545)的《白云洞文成公廟記》[7](卷首),到崇禎三甲申(乾隆二十九年,1764)①序刊本的《晦軒師長教師實記》卷四中,卻不再稱作“廟記”,而徑題為《書院記》,其輕廟重院的意味非常明顯。雖時過境遷,缺乏為道,但祠廟與書院孰輕孰重,在文成公后裔心中自有分寸。

 

需求指出的是,雖然奉祀先賢先儒的祠廟被納進廣義的書院而予研討,但誠如上述,在周世鵬看來,書院和祠廟是區別并列的,“敦學”“尚德”,各司其事。同時,書院是學校性質的教導機構的基礎屬性,以及“教必自負賢始”的傳統教導理念,又使得書院和祠廟走到一路,甚至纏繞難分,混為一體。年夜致而言,“書院事體亞于鄉校……缺乏于書院者,稱為鄉賢祠,轉相慕效,日以寢盛”。由于當時“朝無禁制,士無定論,唯意所欲,不復顧憚”[8],是以又出現“1對1教學以家廟而為鄉祠,以鄉祠而為書院”的亂象[9]。于是,就有了“我東書院但為先賢之祠堂……未見其養士講學之實也”的弊病[10],最終招致禁毀。

 

五、論書院執政鮮的移植,周世鵬、盧慶麟、李滉三個人的貢獻最年夜

 

周世鵬依朱子白鹿洞故事,首創白云洞書院,首修院志《竹溪志》,初立謹祀、禮賢、修宇、備廩、點書“五者不成廢一”的運行機制,其于書院執政鮮的移植與展開,實有起始、奠定之功。

 

盧慶麟,字仁甫,又作仁父,號四印堂。明宗十年(嘉靖三十四年,1555),牧守星州。三十八年,創建迎鳳書院,于院東立景賢祠奉祀金宏弼、李兆年、李仁復等,因作《迎鳳志》,以紀其成。其立祠象賢、立院養賢之舉,雖無開創之效,但面對“有學校安事書院”的質疑,他與眾多官紳往復商量,以《廟院定議錄》記錄當年引進、展開書院軌制的實況,且首立《學規錄》彰顯軌制建設,其于書院執政鮮的移植實有拓展之功。

 

明宗四年(嘉靖二十八年,1549),李滉以周世鵬繼任者的成分經紀白云洞書院,依白鹿洞故事,上書請求賜額,奠基東方書院的賜額軌制,后以學者成分作《迎鳳書院記》《易東書院記》《伊山書院記》,又作《伊山書院學規》,直接或間接參與近十所書院的建設,更解析推廣《白鹿洞書院提醒》,并將其列進《圣學十圖》,推向整個半島甚至東洋japan(日本),其于朝鮮書院的移植交流實有集成之功。

 

周、盧、李三人,李的聲名最顯,獲得充足確定,甚至有拔高之嫌,瑜伽教室周則稱名于起始,而不談其奠定,盧寂寂無聞。需求指出的是,周、盧二人作為書院創建人,都自覺總結其建院歷史,留下了專門的書院志,若能詳考《竹溪志》《迎鳳志》等書院志,朝鮮晚期書院的發展情況當會日漸清楚。這將是我們日后研討的一個標的目的。

 

六、嘉靖萬歷年間,是朝鮮書院引進移植期,成于是期的《竹溪志》《迎鳳志》《吳山志》三部書院志書,年夜致可以呈現書院移植的歷程

 

慶尚監司林墰曾論及朝鮮書院的發展史,其稱:“我東方書院之作,始于嘉靖年間,厥初創建交流未過十所,俱聞于朝,明舉祀典。逮至萬歷以后,廟宇之作,歲益浸盛,比邑相看。”[11]既稱“比邑相看”,表白朝鮮書院已經走過引進、模擬、移植、接收的全過程,開始進進可以獨立發展的新階段。年夜致而言,朝鮮書院的移植、接收期有六十年擺佈,時在16世紀下半葉,即嘉靖中期到萬歷中期,也即李朝中宗、仁宗、明宗、宣祖時期。據統計,是期書院總數約120所,有20余所書院獲得朝廷賜額。

 

考諸文獻,成書于這個時期的《竹溪志》《迎鳳志》《吳山志》三部書院志,可以呈現朝鮮書院引進與移植、接收的歷程。

 

《竹溪志》,序刊于中宗三十九年(嘉靖二十三年,1544),是“朝鮮第一所書院”創建人周世鵬的杰作,意在家教應對來自各方的“疑怪”“眾笑”“群謗”。是志六卷,分安氏行錄、尊賢錄、學田錄、躲書錄、雜錄、別錄,卷首為周氏自序,其后為后續補進的成世昌文成廟記、李滉上書、申光漢書院記,其體例“以與書院有關的記錄為中間”[12]。《竹溪志》有兩年夜任務:一是答覆安珦“既從祀國學,達于州縣,何須立廟;既有學校,何須別立書院”這兩年夜問題,從而證明建廟立院的符合法規性。二是要詳細介紹東國史無前例的書院軌制,以便接引推廣,使其內化成朝鮮本身的軌制。其基礎戰略是,順應當年熱衷朱子學術的社會思潮,“依朱子白鹿洞書院故事”,大批輯錄朱子著作中的相關文獻,編為尊賢、學田、躲書、雜、別等五錄,將中國書院講學、研討、祭奠、躲書、刻書、學田的基礎規制分類呈現,既釋“疑怪”,更供給模范,以便取法而利推廣。雖然這樣做有“止即事而述古多”的弊病,但它可以達到“刮瞽壓驚”、“開悟”、“心降”,化解“異論”的後果,因此獲得書院同志的懂得。①

 

《迎鳳志》,刊于明宗十五年(嘉靖三十九年,1560),晚于《竹溪志》十五年,由書院創建人盧慶麟編纂。志分書院錄、李氏行錄、學規錄、躲書錄、學田錄、廟院定議錄等六部門,前有李滉《迎鳳書院記》。迎鳳書院創建、修志之時,也面臨著兩個問題:一是書院作為新引進的軌制,其正當性、符合法規性仍受社會質疑,“既有學校,安事書院?”(盧慶麟《與黃仲舉書》)這還是一個需求答覆的老問題;二是在建院過程中,圍繞著奉祀李兆年、李仁復、金宏弼三人,而產生的祠院關系、進祀標準、奉祀主配、品德之師與忠節一行之師、儒佛牴觸等問題。對第一個問題,盧持“書院與學校實相表里”而予化解,并將《年夜明一統志》所載九十府州三百一十三所書院的資料所有的抄錄到《書院錄》中,且列表統計。這般將“華夏書院詳錄幾盡”,既有“援據故事以解齒頰”的無奈(樸承任、黃俊良《答四印堂》),也有其“諭眾告訴”的深意,即“使東人皆知書院與學校實相表里,向之疑者反謂書院在中朝如彼其多,在本國亦宜尚之,終至見聞不pagenumber_ebook=93,pagenumber_book=91,的知當然”(盧慶麟《答樸重甫黃仲舉書》),為書院的發展進一個步驟掃清思惟障礙。這種做法,曾獲得李滉的確定,其稱《迎鳳志》“盡錄上國書院,可以曉眾人訾毀書院之惑”(李滉《答四印堂書》)[6](廟院定議錄)。至于第二個問題,則應李滉請求,盧慶麟將本身與李楨、黃俊良、尹春年、金希彥、樸承任、李滉等人彼此討論的22封書信,輯為《廟院定議錄》,支出院志,“以使后人知本日往復之意”。這是反應朝鮮官紳當年若何移植、接收書院的最鮮活的史料。在討論中,他們確立了一系列原則,如祠院并立,院以養賢,祠以表忠。立祠本意在使“學者追慕尊仰,立的以為準也”。崇道學應當重于尚忠義,故而奉祀有主配之分,等等。這些原則既本于華夏書院,淵源有自,又影響后世朝鮮書院的發展,源遠流長,使得朝鮮書院有了重視祭奠的特點。

 

《吳山志》,刊于宣祖二十三年(萬歷十八年,1590),由吳山書院創建人柳云龍(1539~1601)編纂。志分四卷:卷一記享祀人吉再事跡,分行錄、祭文、碑陰記三目;卷二分送朋友祀、祭儀、展謁三目,記祭奠之事;卷三為學規,分有司、院士、居業、勸課、防檢、交際、相正、養賢、修宇、點書、典仆等十一目;卷四為考證,記書院創建之事。吳山書院創建時,朝鮮書院已是“比邑相看”,開始進進獨立發展階段,故而院志一改竹溪、迎鳳二志動輒大批徵引中國書院文獻之習,已經基礎外鄉化。茲引柳云龍卷二之卷首識語為證,其稱:

 

書院樂成,享祀有日,不成無祭儀及院規,謹取陶山、易東、伊山、白云、金烏、川谷、屏山等書院定規,及《五禮儀》,略加參述如左,類皆出于前賢裁奪已試之效,一無起于賤末創見臆擇之說,后之覽者,其毋以曾經不才之手而忽之哉[13](卷二)。

 

上文所及《五禮儀》為朝鮮儒學經典著作,陶山到屏山各書院皆為朝鮮書院。由此可知,吳山書院的運作規制已經基礎外鄉化,不用再援華夏書院故事“以解齒頰”。

 

當然,中國書院的影響還是有跡可尋。吳山書院奉祀冶隱教學師長教師吉再,依墓而建。查吉再墓,有段柳云龍的按語,其稱:

 

《一統志》:閔子書院,在濟南府西五里閔子墓前。高節書院,在紹興府余姚縣東北十五里嚴子陵墓側。杜陵書院,在衡州府來陵縣北二里杜甫墓前。以此觀之,書院之建于先賢墓側尚矣,非今創為,而亦有可據也審矣[13](卷四)。(洪波按:來陵縣,當作耒陽縣。)

 

由此可知,依吉再墓而建吳山書院,依然是引用《年夜明一統志》先賢墓側建書院之例,事屬“可據”,還是竹溪、迎鳳論證書院符合法規性的老方式、老形式。

 

綜上所述,從《竹溪志》(1544)大批移錄朱子及中國先賢著作,到《迎鳳志》(1560)一整卷抄錄《年夜明一統志》各府州三百余所書院史料,再到《吳山志》(1590)僅在按語中說起《年夜明一統志》所載三書院,這是一個中國原因遞減的過程。與此同時,從竹溪書院謹祀、禮賢、修宇、備廩、點書五條院規隱于《雜錄》,到迎鳳書院專辟私密空間《學規錄》,紀載謹祀、禮賢、勸課、修宇、考廩、點書、擇院長七條院規,再到吳山書院祭奠、院規各自獨立成卷,院規又細化成有司、院士、居業、勸課、防檢、交際、相正、養賢、修宇、點書、典仆,共計十一條,這又是一個朝鮮外鄉原因遞增的過程,顯示朝鮮書院有“發展成為鄉村教化東西”的傾向[14]。這般遞相減增,恰是書院執政鮮移植、接收的一個年夜致歷程。

 

七、書院、祠廟為東方欠典,需從中國引進1對1教學

 

朝鮮本無書院和祠廟,視作東方欠典,得交流從中國引進,這是當年李氏朝鮮官紳的共識。茲將相關資料引錄如下,以供參考。

 

周世鵬中宗三十九年(嘉靖二十三年,1544)十月,作《竹溪志序》,其稱:

 

我國舊無祠若書院,欲由我而始,不亦近于汰乎[7](卷首)?

 

李滉明宗四年(嘉靖二十八年,1549)十仲春作《上監司沈公書》,其稱:

 

惟我東國,迪教之方一遵華制,內有成均四學,外有鄉校,可謂美矣,而獨書院之設前未有聞,此乃吾東方一年夜欠典也[7](卷首)。

 

李滉明宗十五年(嘉靖三十九年,1560)作《迎鳳書共享空間院記》,其稱:

 

夫書院之與家塾黨庠制雖分歧,而義則同歸,其有關風化也甚年夜。故了解之士,愿治之主,莫不于是而拳拳焉。所以中國書院壯盛于近古,我東書院亦昉于本日。觀其或因于其人之自建,或作于后人之象賢,或由于守令之創立,或出于朝廷之勸獎,皆所以廣教思、敦化原也,而其有廟以祀先賢者,則其于崇道作人之方為尤備也[6](卷首)。

 

盧慶麟明宗十四年(嘉靖三十八年,1559)首秋《與李承宣書》,其稱:

 

所示書院祠廟事,不無怪訝。以愚所見,欲立院立祠者,蓋以吾東方崇德象賢之典,報功追遠之意,肅然泯絕,實是武功一年夜欠典。試以面前之所近者言之,有若金庾信將相新羅,合三為一,蝸角戰息,萬世永賴,而寥寥四顧,環嶺表無一間之祠,視中國立祠廟許多,所祀者能盡如庾信之功乎?有如吉再,摳衣鄭門,綽有師承,竟任王氏五百年綱常,真儒勁節,實千載一人,而蕭然故鄉,不聞有鄉師長教師之廟,況復立書院以祀百世之師乎?……有好事如庾信,有學有節如吉再者,亦是以以有院有祠,則圣治之闕典從可以興廢矣。《年夜明一統志》所載祠廟凡千有余所,而有一功一節者咸與焉。書院凡三百有余所,而雖只要文章之士如蘇若黃者皆與焉,況下于蘇黃者亦有之哉……嗚乎甚矣,中國之好賢何如彼其盛,而吾東方勸賢之典何至此其闕略也歟[6](廟院定議錄)!

 

八、朝鮮官紳眼中的中國書院

 

朝鮮書院由中國引進,那中國書院在東國官紳的眼中又是怎樣的氣象呢?試舉幾例,以見其概。

 

李滉《上監司沈公書》,從白鹿洞書院切進,介紹書院的歷史與山長制,其稱:

 

夫書院之名古未有也,舞蹈教室昔南唐之世,李渤舊隱廬山白鹿洞,創立學宮,置師生以教之,謂之國庠,此書院之所由始也。宋朝因之,而其在中葉猶未盛,全國只要四書院罷了。渡江以后,雖當百戰搶攘之日,而閩浙湖湘之間文雅蔚興,士學日盛,轉相慕效,處處增置,無廢不復,非獨我文公之于白鹿洞為然也。胡元竊據,猶知首立太極書院,以倡全國。逮我年夜明當天,文明年夜闡,學校之政益以修舉。今《一統志》所載考之,全國書院總有三百余所,其所不載者想尤多也……凡書院必有洞主或山長為之師,以掌其教。此一件年夜事,尤當舉行[7](卷首)。

 

李滉此說,后來被《李朝實錄·明宗實錄》接收消化,并以“史臣曰”的情勢采錄[15],流傳甚廣,影響甚年夜。

 

李滉《迎鳳書院記》,其視角轉向書院來源,由三代之學校體系講起,其稱:

 

昔在三代之隆,教法極備,家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國有學,蓋無適而非學也。降及后世,教壞而學崩,則國學鄉校僅有文具,而家塾黨庠之制寥寥焉,至使篤志愿學之士抱墳策無所于歸,此書院之所由起[6](卷首)。

 

盧慶麟《與黃仲舉書》,則從學校與書院關系進手,觸及學校、書院、精舍,其稱:

 

稽諸中朝,則遍列邑皆設學校,又有書院若精舍,月試學生,擇其積分高級者升諸書院,又拔其尤者升諸精舍,皆務作成有序,而致其精也。書院實與學校相表里[6](廟院定議錄)。

 

由月試積分之法,明顯覺得,其取材于《宋史·尹谷傳》,與潭州州學、湘西書院、岳麓書院有關。

 

共享會議室

柳云龍《廬江志》卷一收錄的金唯一齋《上府伯權草澗文海書》,由宋初四書院切進,重點介紹岳麓書院,事關張栻、朱熹、呂祖謙“東南三賢”。其稱:

 

嗚乎,書院之建其來尚矣,宋初只要四書院,曰白鹿、崇陽、岳麓、睢陽,所謂尤著全國者也。渡江以后,雖當百戰搶攘之日,而有志之士轉相效慕,創而新之,無廢不復,如張南軒、呂東萊諸師長教師,汲汲乎,眷眷乎,記其顛末,以昭后學。而其他朱洞之首度,尹則之請朝,潘、宋之增修,劉洪之再造,舞蹈場地皆自我文公發之也。今以《一統志》所載考之,全國之書院總三百余所,其所不錄者又不知其幾何也。

 

洪波按:崇陽、尹則、劉洪,當為嵩陽、李允則、劉珙之誤。金唯一齋上書于宣祖六年(萬歷元年,1573),金氏時任慶尚道安東府廬江書院洞主,對中國宋初四書院,尤其是岳麓書院的發展有這般深刻清楚,可見書院之推廣已有相當水平。

 

九、朝鮮以教導為接口引進書院,因此其晚期書院被明確定位于教學授受的學校

 

教導是朝鮮引進書院軌制的接口,因此其晚期書院的效能定位很是明確地設定為從事教導教學的學校。在當年的書院文獻中,可以看到“設院養賢”“設院養士”“立院養士”“建院欲以育才”“立院以為學者躲修”“書院與學校相表里”“院者欲以寓士子之講習”“院以養賢”“書院乃所以廣育人才”等等很是清楚的表述。誠為李滉所稱:“惟有書院之教盛興于本日,則庶可以救學政之缺,學者有所依歸,士風從而丕變,習俗日美,而王化可成。”正因為這般,“則書院非止為一邑一道之學,乃可為一國之學矣”(李滉《上監司沈公書》)[7](卷首)。也即書院就是一邑、一道、一國之學校。事實上,經過盡力,確有一批書院成長為“國庠”。盧慶麟《呈金師長教師師魯書》稱:“書院之盛在中國無慮三百余所,在本國創自紹修,已為國庠者多。”黃俊良在《答四印堂書》中也有類似的說法:“書院之作創自白云,多至五六所,已為國庠。”[6](廟院定議錄)

 

書院既為學校,二者效能重疊,由此引發“書院年夜妨學校”的疑慮,招致“既有學校,安事書院”的質問,也就在道理之中,它從背面證明社會已經認可書院的學校屬性。

 

十、書院從事科舉之業,與倡導為己之學并不牴觸

 

書院既定位于學校,在科舉時代,其從事舉業,就是題中之義,中國[16]、朝鮮概莫能外。

 

朱熹在白鹿洞書院辦舉人講習班,事見其《招舉人進書院狀》[17],具體情況可以參見拙作《中國書院史》[18]第三章第二節,此處存而不論。

 

周世鵬規定,司馬與初試進格者在白云洞書院有優先進院肄業的權力。其稱:“凡進院之士,司馬則如進年夜學;其次初試進格者;雖非初試進格,其同心專心向學有品行而愿進者,有司稟于文雅許進。夫開院固欲迎賢,若濫進則不肖者間之,非徒耗廩,將有損于書冊實物。愚者至而賢者必不願來,亦荒廢院宇之一漸也,其擇尤不成不謹也。”[7](卷五)他本身則經常“匹馬來宿,與儒生講論經義”,年夜倡“尊賢興學之意”,故而“來棲之人不四、五年,皆為名流,連捷巍科,人謂進院者便登第”,其“無益于國家養育人材之道至矣”[19]。

 

李滉在周世鵬之后六年,同樣以豐基郡守成分經營白云洞書院,認定“書院非止為一邑一道之學,乃可為一國之學”,“可以救學政之缺”[7](卷首),未見其反對科舉之言行。而其后所訂《伊山院規》,第一條就規定“文章科舉之業亦不成不為之”。其稱:

 

諸生讀書,以《四書》《五經》為來源根基,《小學》《家禮》為門戶。遵國家作養之方,守圣賢親切之訓,知萬善本具于我,信舊道可踐于今,皆務為躬行心得、明體適用之學。其諸史共享空間子集、文章科舉之業,亦不成不為之,旁務博通。然當知內外本末、輕重緩急之序,常自鼓動感動,莫令墜墮。自余邪誕、妖異、淫僻之書,并不得進院近眼,以亂道惑志[20](p1844)。

 

“科舉之業”雖“不成不為”,但又以本末、內外、輕重將其匡定在末、外、輕的地位,這是科舉時代明智而又無會議室出租奈的選擇。伊山之后,灆溪[20](P1837)、陶山[20](P1847)、西岳、吳山等朝鮮晚期有名書院,皆沿用、抄錄李滉所訂軌制,以規范院中舉業教學任務。受其影響,院中師生研習舉業就成為了后世書院生涯的常態[21]。

 

當然,主流之外,也有破例。如粟谷李珥在《隱屏精舍學規》中就分歧意退溪李滉的作法,規定“若欲做科業者,必習于他處”[20](p1860-1861)。樸世采制訂的《文會書院院規》也明言:“今宜院外別設一齋,以待隸舉業者,使毋得輒升講堂,肆做時文,以犯年夜戒。”[20](p1864)他們將科舉消除在書院之外。

 

舞蹈場地應該指出,舉業及決科利祿的迫害,絕非“本末內外”一紙規定所能制約、匡定,必須設法加以解決。對此,周世鵬和李滉都有甦醒的認識,并不約而同采用“為己之學”而予化解。

 

周世鵬用“為己之學”化解科舉之害的盡力長期被人忽視,考諸文獻,至多有兩點值得惹起留意。一是軌制限制。規定“別置進院錄。凡進院之士,必自錄姓名,且記其來寓年代”。這般登記題名,是因為“后來者必披案歷指曰:某也學而為己,某也學而為人,某也生而無愧,某也沒而無怍。其窮達雖殊,而賢愚亦遠。嗚呼,可不懼乎?可不勉乎?”[7](卷五)這是應用正人重名的儒家理念來約束科名利欲之心。誠所謂“善待之際,兼示務本之義,不專決科饕利之資,則紛歧善夫”(黃俊良《答四印堂》)[6](廟院定議錄)。二是編纂《竹溪志》,借圣賢之言年夜伸“為己之學”之旨。誠如周世鵬《竹溪志》自序所稱,院志尊賢、學田、躲書、雜錄、別錄諸篇,“必表出朱子所著而為之冠”,意在表白晦軒安珦師長教師“慕朱子之意,其說皆為己之學,實出于仲尼、顏曾思孟、兩程之要旨,而與后世為人之學,其義利、內外、精粗、本末有霄壤之判矣”[7](卷首)。這是用整部書院志來宣揚“為己之學”,尤其《別錄》以下實分為學、立教、辟邪三篇,“上祖仲尼,下及晦翁,皆所以今講座場地天理,抑邪說,闡晦軒之志”,“指其所向”[7](卷六),其倡導為己之學的專心,值得惹起特別留意。

 

至于李滉用前人“為己之學”化解時人“為人之學”之害的盡力,以及講學、躲修的方法方式,建設士林書院的理念等,所論甚多,表揚甚力,此則略而不論。

 

比較獵奇的是,雖然李滉和周世鵬后先相隨,相向而行,配合開創了朝鮮“前古所無之盛舉”的白云洞書院事業,都認同書院舉業而又對其堅持警戒,且同樣以“為己之學”的方式往對沖化解其“為人之學”的迫害,但后世學者為何要將周、李劃為朝鮮書院兩個分歧發展時期的代表,并且有抑周揚李的顧向?此其一。其二,有關進院資格,周世鵬明文規定有三條,即司馬、初試進格者、雖非進格其同心專心向學有品行而愿進者。為何后世不計第三條,而簡化為所謂“進格”的問題,且將其上升到區別周世鵬與李滉二人書院觀的主要標準,并將“罷格論”的勝利當作是朝鮮書院本質得以確立的標志。對此二者,另有待后續深刻研討。

 

參考文獻

 

[1][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世宗實錄(第一)[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56.

 

[2][韓]李樹煥.朝鮮時代書院的成立與發展[A].朱漢平易近,李弘祺,中國書院(第六輯)[C].長沙:湖南教導出書社,2004:194.

 

[3][韓]金紫云.朝鮮時代紹修書院講學研討[D].首爾:韓國學中心研討院,2013:36.

 

[4][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中宗實錄(第五)[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60:446-447.

 

[5][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世宗實錄(第三)[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56:65.

 

[6][朝鮮]盧慶麟.迎鳳志[M].朝鮮明宗間刻本.

 

[7][朝鮮]周世鵬.竹溪志[M].韓國:安承奎跋識重刊本,1968.

 

[8][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孝宗實錄[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63:434.

 

[9][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正祖實錄(第三)[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66:3個人空間32.

 

[10]丁淳佑.韓國初期書院在教導史上的意義[J].湖南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3):23-30.

 

[11][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二)[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62:446.

 

[12][韓]鄭萬祚.韓國書院的歷史與書院志的編纂[J].湖南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6):11-12.

 

[13][朝鮮]柳云龍.吳山志[M].朝鮮宣祖間刻本.

 教學場地

[14][韓]趙峻皓.從書院志看朝鮮初期書院的性情——以《竹溪志》《迎鳳志》《吳山志》為中間[J].湖南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03):14-18.

 

[15][日]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李朝實錄·明宗實錄(第一)[M].東京:學習院東洋文明研討所,1960:547.

 

[16]張勁松.論科舉與現代書院的來源——以唐代江西家族書院為例[J].年夜學教導科學,2006(01):75-77.

 

[17]趙所生,薛正興.中國歷代書院志[M].南京:江蘇教導出書社,1995:35.

 

[18]鄧洪波.中國書院史(增訂版)[M].武漢:武漢年夜學出書社,2012:141-142.

 

[19][朝鮮]朝鮮史編修會.朝鮮史料叢刊(十七)[M].京城:朝鮮總督府,1937:1.

 

[20]鄧洪波.中國書院學規集成[M].上海:中西書局,2012.

 

[21][韓]樸鐘培.從學規看朝鮮時代的書院教導[J].湖南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02):29-36.

 

 

責任編輯:近復

@font-fac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體”;}@font-face{font-family:”Calibri”;}p.MsoNormal{mso-style-name:註釋;mso-style-parent瑜伽場地:””;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私密空間y:Calibri;mso-fareast-font-family:宋體;mso-bidi-font-family聚會場地:’Times New Ro瑜伽教室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span.msoIns{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underlin私密空間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span.msoDel{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color:red;}@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mso-pa家教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0{margin-top:72.0000pt;margin-bottom:72.0000pt;margin-left:90.0000pt;margin-right:90.0000pt;size:595.3000pt 841.9000pt;layout-grid:15.6000pt;}div.Section0{page:Section0;}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